崇拓消防法律规范资源网
首页
消防法律
消防规范
关于平台
登录
崇拓消防法律规范
首页
消防法律
消防规范
关于平台
登录
内容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
编号:GB35181-2017
颁布时间:2017/12/29
是否常用:是
是否有效:现行有效
分类:建筑防火
4 判定原则和程序
4.1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应坚持科学严谨、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4.2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适用下列程序: a)现场检查:组织进行现场检査,核实火灾隐患的具体情况,并获取相关影像和文字资料; b)集体讨论:组织对火灾隐患进行集体讨论,做出结论性判定意见,参与人数不应少于3人; c)专家技术论证:对于涉及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按照本标准判定重大火灾隐患有困难的,应组织专家成立专家组进行技术论证,形成结论性判定意见。结论性判定意见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专家同意。4.3 技术论证专家组应由当地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关消防技术专家组成,人数不应少于7人。4.4 集体讨论或技术论证时,可以听取业主和管理、使用单位等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上一条
3 术语和定义
下一条
5 判定方法
上一条
目录
下一条
目录导航
前言
引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判定原则和程序
5 判定方法
5.1 一般要求
5.2 直接判定
5.3 综合判定
6 直接判定要素
7 综合判定要素
7.1 总平面布置
7.2 防火分隔
7.3 安全疏散设施及灭火救援条件
7.4 消防给水及灭火设施
7.5 防烟排烟设施
7.6 消防供电
7.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7.8 消防安全管理
7.9 其他
参考文献
快捷操作
返回目录
返回上页
返回首页
阅读统计
44003
总阅读量
22
章节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