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展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编号:JGJ333-2014
颁布时间:2014/6/12
标准级别:行业标准
是否常用:是
是否有效:现行有效
分类:特殊场所建筑防火
15.1 一般规定
15.1.1 会展建筑的公共安全系统应具有应对火灾、非法侵入、自然灾害、重大安全事故和公共卫生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功能,宜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全防范系统和应急响应系统,并应建立应急及长效技术防范保障体系。
15.1.2 会展建筑的公共安全系统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14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