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编号:GB50098-2009
颁布时间:2009/10/1
是否常用:是
是否有效:现行有效
分类:特殊场所建筑防火
6.6
排烟风机
6.6.2 排烟风机可单独设置或与排风机合并设置;当排烟风机与排风机合并设置时,宜选用变速风机。
6.6.3
排烟风机的全压应按排烟系统最不利环管路进行计算,排烟量应按本规范第6.3.1条计算确定,并应增加10%。
6.6.4
排烟风机的安装位置,宜处于排烟区的同层或上层。排烟管道宜顺气流方向向上或水平敷设。
6.6.5 排烟风机应与排烟口联动,当任何一个排烟口、排烟阀开启或排风口转为排烟口时,系统应转为排烟工作状态,排烟风机应自动转换为排烟工况;当烟气温度大于280℃时,排烟风机应随设置于风机入口处防火阀的关闭而自动关闭。
条文说明
6.6 排烟风机
6.6.1 排烟风机采用普通离心式风机和轴流风机是普遍采用的做法,并规定了进出口I软接头耐高温和连续工作时间的要求。
6.6.2 本条规定了排烟风机与排风机合用时的要求。
6.6.3 本条规定了排烟风机的风量和风压计算。
6.6.4 对排烟风机的安装位置、排烟管的敷设等提出要求。
6.6.5 烟气温度超过280℃时,火灾区可能已出现明火,人员已撤离,风机的运行也已达温度极限,故随防火阀的关闭风机也随之关闭,消防排烟系统的工作即告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