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编号:JGJ16-2008
颁布时间:2001/1/31
标准级别:行业标准
是否常用:否
是否有效:已废止
分类:建筑防火
22.1 一般规定
22.1.1 进行建筑群或居住区规划设计时,应考虑已有架空输电线路的无线电骚扰及电磁环境卫生。
22.1.2 用户专用无线通信设备所需频段,应经无线电管理部门批准方可占用。
22.1.3 易受辐射骚扰的电子设备,不应与潜在的电磁骚扰源贴近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