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编号:JGJ284-2012
颁布时间:2012/7/19
标准级别:行业标准
是否常用:是
是否有效:现行有效
分类:特殊场所建筑防火
13.3 综合布线系统
13.3.1 金融设施的综合布线系统应根据其等级、功能分布及管理模式进行规划设计。13.3.2 特级、一级金融设施的生产业务专用数据通信网络应支持多个运营商接入,二级金融设施的生产业务专用数据通信网络宜支持多个运营商接入。
13.3.3 特级、一级金融设施的生产业务专用数据通信主干链路应自成体系,并应与建筑物或建筑群中其他网络相互隔离。有条件时,生产业务专用数据通信主干链路可经专用管井敷设。二级金融设施的生产业务专用数据通信主干链路宜自成体系。
13.3.4 特级、一级金融设施的生产业务专用数据通信主干链路应采取冗余措施,二级金融设施的生产业务专用数据通信主干链路宜采取冗余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