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编号:GA503-2004
颁布时间:2004/10/1
标准级别:行业标准
是否常用:是
是否有效:已废止
分类:消防设施
5.2
消防供配电设施
5.2.1.1
查看消防控制室及各消防设施最末一级配电箱的标志,以及仪表、指示灯、开关、控制按钮。
5.2.1.2
核对配电箱控制方式及操作程序并进行试验:
5.2.1.2.1
自动控制方式下,手动切断消防主电源,观察备用消防电源的投入及指示灯的显示;
5.2.1.2.2
人为控制方式下,在低压配电室应先切断消防主电源,后闭合备用消防电源,观察备用消防电源的投入及指示灯的显示;
5.2.1.2.3
查看最末一级配电箱运行情况。
5.2.2自备发电机组
5.2.2.1
发电机
5.2.2.1.1查看发电机铭牌。
5.2.2.1.2
自动控制方式启动发电机并用秒表计时,30s后核对仪表的显示及数据、并观察机组的运行状况,试验时间不应超过10min。
5.2.2.1.3
手动控制方式启动发电机,查看输出指标及信号。
5.2.2.1.4 查看发电机房通风设施。
5.2.2.2
储油设施
5.2.2.2.1 查看油位计及油位,按发电机的用油量核对储油箱内的储油量。
5.2.2.2.2
核对燃油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