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电力系统消防安全管理标准
编号:WS/T 820—20234.2 电力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4.2.1 医院应明确下列责任人和管理人及其相应职责,并公布执行:电力系统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
建筑电气设备、医疗用电设备、办公生活用电设备、其它用电设备以及临时用电设备的归口、使用或管
理部门(科室)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电气专业技术人员。
4.2.2 电力系统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a)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医院电力系统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医院电力系统消防安全情况;
b) 统筹安排医院电力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审批实施电力系统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审批电
力系统消防检测计划;
c) 为医院电力系统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d) 确定电力系统消防逐级安全责任,审批实施电力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电气设备消防安
全的操作规程;
e) 组织电力系统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电力系统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
重大问题;
f) 审批实施电力系统消防安全器材和设备更换计划;
g) 审批实施符合医院实际的电气火灾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实施演练;
h) 审批新增用电设备、线路及对原有用电设备和线路的改造计划。
4.2.3 电力系统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a) 对电力系统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
b) 组织拟订电力系统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电力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电
力系统消防检测;
c) 组织拟订电力系统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预算和组织保障方案;
d) 组织制订电力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电气设备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e) 组织实施电力系统消防安全检查,落实电力系统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电力系统消
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f) 拟订电力系统消防安全器材和设备更换计划;
g) 组织制订符合医院实际的电气火灾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实施演练;
h) 审核新增用电设备、线路及原有用电设备和线路的改造计划,向电力系统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
审核意见。
4.2.4 建筑电气设备消防安全管理的部门责任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a) 对医院电力系统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
b) 统筹安排建筑电气设备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根据电力系统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组织拟订建
筑电气设备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并上报医院电力系统消防安全管理人;
c) 确定本部门不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制订建筑电气设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建筑电气
设备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上报医院电力系统消防安全管理人;
d) 定期组织建筑电气设备消防安全检查;
e) 督促落实建筑电气设备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不能及时处理的,应采取相
应措施并向医院电气设备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f) 发现火情,立即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和进行初起火灾扑救;
g) 按计划组织实施建筑电气设备消防安全器材和设备更换;
h) 在医院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指导下,组织制订建筑电气设备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并定期实施演练;
i) 组织建立临时用电和服务供应商用电审批机制,审批符合规范要求和消防安全要求的临时用电
和管理服务供应商;
j) 审核新增用电设备、线路及原有用电设备和线路的改造计划,向医院电力系统消防安全管理人
报告审查意见。
4.2.5 医疗用电设备、办公生活用电设备、其它用电设备以及临时用电设备归口、使用部门(科室)消
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a) 对医院电力系统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
b) 保障设备使用符合产品使用说明的有关要求以及现行消防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医院消防安全
管理规定;
c) 组织实施电气设备消防安全巡查和定期检查,管理本部门(科室)所属的各类医疗用电设备、
办公生活用电设备和其它用电设备以及临时用电设备;
d) 发现电气火灾安全隐患,应及时向上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
e) 发现火情,应立即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和进行初起火灾扑救。
4.2.6 建筑电气设备消防安全管理的部门管理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a) 对建筑电气设备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责任人负责;
b) 根据部门的统筹安排,组织开展建筑电气设备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建筑电气设备年度
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c) 保障建筑电气设备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符合建筑电气设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
规定;
d) 组织开展建筑电气设备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建筑电气设备消防安全隐患,不能及时
消除的,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向建筑电气设备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责任人报告;
e) 组织开展建筑电气设备火灾消防演练;
f) 审核临时用电和服务供应商用电的需求和消防安全条件,并将审核结果向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
报告,负责临时用电和服务供应商用电监督管理;
g) 熟悉医院供电负荷情况,根据电源条件制定新增用电设备、线路及原有用电设备和线路改造计
划,并向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
h) 协助医院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开展医疗用电设备、办公生活用电和其它用电设备以及临时用电设
备电气消防安全检查。
4.2.7 医疗用电设备、办公生活用电设备、其它用电设备以及临时用电设备归口、使用部门(科室)消
防安全管理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a) 对医疗用电设备、办公生活用电设备和其它设备以及临时用电设备的归口、使用部门(科室)
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
b) 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操作规程;
c) 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本部门所属的电气设备消防安全情况;
d) 发现电气火灾隐患,应及时上报部门(科室)消防安全责任人;
e) 发现火情,应立即报警并协助消防安全责任人组织人员疏散并进行初起火灾扑救。
4.2.8 电气专业技术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a) 遵守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b) 熟悉医院电力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c) 熟悉医院电力系统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完成年度工作;
d) 熟悉电气设备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
e) 结合医院电力系统运行管理的巡查工作,对电气设备开展电气防火安全巡查;
f) 发现电气火灾隐患,应及时向电气设备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管理人报告;
g) 发现火情,应立即报警并积极参与初起火灾扑救;
h) 积极参与电力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