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电力系统消防安全管理标准
编号:WS/T 820—20234.3 电力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3.1 医院应结合本单位电力系统特点,建立电力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公布执行。
4.3.2 医院电力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电力系统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建筑电气设备维护保养
制度、电力系统消防安全巡视检查制度、电力系统消防安全隐患报告和整改制度、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临时用电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电力系统消防安全例会制度、电力系统消防安全考
评和奖惩制度、消防安全档案管理制度和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管理内容。
4.3.3 电力系统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教育培训的目标、方式方法、对象、内容、周期和相应的考核计划;
b) 保障电气设备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c) 对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在入院时和住院期间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提示的相关要求;
d) 对医院保安、保洁员、实习生进行经常性消防安全提示的相关要求;
e) 对服务供应商现场负责人和相关施工人员宣传医院电力系统消防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
f) 对新入职电气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电气设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相关要求;
g) 对电气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学习电力系统消防新技术的要求。
4.3.4 建筑电气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应包括下列内容:
a) 维护保养的人员、周期、内容要求;
b) 维护保养中发现的建筑电气设备消防安全隐患的处置程序和要求;
c) 建立和保存维护保养档案的要求。
4.3.5 电力系统消防安全巡视检查制度应包括下列内容:
a) 巡视检查的人员和周期;
b) 建筑电气设备消防安全巡视检查的内容和要求;
c) 医疗用电设备、办公生活用电设备和其它用电设备以及临时用电设备消防安全巡视检查的内容
和要求;
d) 巡视检查中发现的电气设备消防安全隐患的处置程序和要求;
e) 对医院内电气设备安装或电气施工的检查要求;
f) 对临时用电的检查要求;
g) 对服务供应商提供的电气产品或服务的检查要求;
h) 填写和保存巡视检查记录资料的要求。
4.3.6 电力系统消防安全隐患报告和整改制度应包括下列内容:
a) 建筑电气设备消防安全隐患的报告程序、要求和整改责任人;
b) 医疗用电设备、办公生活用电设备和其它用电设备以及临时用电设备消防安全隐患的报告程
序、要求和整改责任人;
c) 临时用电消防安全隐患的报告程序、要求和整改责任人;
d) 发现服务供应商提供的电气产品或服务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时的报告程序、要求和督促整改的责
任人;
e) 电力系统消防安全隐患消除前的防范措施;
f) 电力系统消防安全隐患消除后整改记录的填写和保存要求;
g) 对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电力系统消防安全隐患,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成,并向消防机构报
送整改复函,同时存档备查。
4.3.7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下列内容:
a) 医疗用电设备、办公生活用电设备和其它用电设备以及临时用电设备使用部门(科室)用电安
全责任人;
b) 用电设备、线路的检查和维修要求,检查、维修人员的职业资格要求;
c) 用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d) 严禁私自设置临时用电线路和设备;
e) 禁止用电设备带故障运行或使用;
f) 用电设备在未使用的情况下,应断开电源;
g) 新增用电设备和线路的报批和验收要求。
4.3.8 临时用电管理制度应包括下列内容:
a) 临时用电管理部门及其管理人;
b) 临时用电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
c) 服务供应商为医院提供服务时的用电审批程序和要求。
4.3.9 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制度、电力系统消防安全例会制度、电力系统消防安全考评和奖惩制度、消防安全档案管理制度应执行WS 308相应制度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