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编号:GA654-2006
颁布时间:2007/1/1
标准级别:行业标准
是否常用:否
是否有效:已废止
分类:消防安全管理
9.4
预案的宣贯和完善
9.4.1
应定期组织员工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通过预案演练,逐步修改完善。
9.4.2
地铁、高度超过100m的多功能建筑等,应根据需要邀请有关专家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评估、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