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5.4 消防安全管理人的职责

5.4.1 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检查督促落实。

5.4.2 审核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审核消防安全工作的专项经费预算和组织保障方案。

5.4.3 组织研判并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实验室消防安全情况,及时处置或上报消防安全重大火灾隐患。

5.4.4 审核并批准学校实验室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5.4.5 督促学校消防主管部门加强对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组织召开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会议,每学期至少一次,并形成会议纪要;组织开展实验室消防安全检查。

5.4.6 组织建立学校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配备必要的人员和消防装备器材等,定期组织业务训练。

5.4.7 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