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编号:JY/T 0616—2023
颁布时间:2023/6/26
标准级别:行业标准
是否常用:是
是否有效:现行有效
分类:特殊场所建筑防火
9 火灾事故处置与善后
9.1 实验室发生火灾后,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实验室内人员立即疏散,并实施扑救初起火灾。
9.2 实验室发生火灾后,应保护火灾现场。消防救援机构划定的警戒线范围是火灾现场保护范围;尚未划定时,应将火灾过火范围以及与发生火灾有关的部位划定为火灾现场保护范围。
9.3 不应擅自进入火灾现场或移动火场中的任何物品。
9.4 未经消防救援机构同意,不应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9.5 火灾事故相关人员应主动配合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如实申报火灾直接财产损失。
9.6 火灾调查结束后,应总结火灾事故教训,做好现场学生心理疏导及善后处置,加强校园舆情分析和监管,及时改进消防安全管理,维护学校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