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8.2 组织机构

8.2.1 学校应成立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的火灾事故应急指挥机构,担负消防救援队到达之前的灭火和应急疏散指挥职责。

8.2.2 学校应成立由当班的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门主管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保安人员、志愿消防队员及其他在岗的师生组成的工作小组,接受火灾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的指挥,承担处置初起火灾和应急疏散各项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