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6.7 重要危险源的消防安全管理

6.7.1 有毒有害化学品、危险气体、放射性物质、生化病毒样本等重要危险源实验室应根据危险源类型实行更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6.7.2 实验室需要使用以上重要危险源时,应从学校相关专业物品库房或专业正规有资质的机构获得,应由专人按管理要求登记、安全存放或移交,需制定专门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